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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维权知识
Rights protection
专业律师提示: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该如何维权?

医疗纠纷虽然屡见报端,但人们遇到医疗纠纷仍然属于低概率事件,绝大多数人不可能有应对医疗纠纷的经验,并且处理医疗纠纷的专业性强,即使当事人的朋友中有医生或律师,但如果不是经常处理医疗纠纷的人,也很难给与专业的指导。你能看到这篇文章,那么你应该庆幸,在你迷茫的时候能免费获得专业律师的指导!

一、要正确认识医疗纠纷
首先,虽然现在医学很发达,但还是有很多未知的风险,医疗损害的发生和患者自身疾病、特殊体质、医生的技术水平、责任心等都可能有关,不要一出现患者损害后果就断定全部是医院的责任。医院是否有责任,有多大的责任,往往还是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来明确。
其次,要避免过激行为。有些纠纷发生后家属往往比较激动,尤其是涉及小孩或者孕产妇的医疗纠纷,来一大堆亲属到医院大吵大闹。患方的心情可以理解,正常的、适当的情绪表达可以,也许有利于推进协商,但千万不要过激,尤其是不要动手打人或砸东西,也不要拉横幅之类的,一旦过激,导致公安机关介入,那患方反而可能会变得被动,要知道现在对国家医闹实行的是严打政策。

二、要有证据意识,要及时复印、封存病历
医疗纠纷发生后,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证据意识,医疗纠纷最终重要的证据就是病历!但保护病历不是让患者家属去抢病历,抢病历违法,不仅可能面临公安机关的处罚,而且一旦你抢了病历之后,病历中有什么缺失,到底是谁的责任也说不清楚了!保护病历最好的办法是封存病历,但是封存病历也要找对门路,不要向医生或者临床科室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,医生往往也搞不懂该怎么封存病历,而且医生也没有封存病历的职责。封存病历应该向医院的医务科(有些医院叫医务处或医务部)提出,提出之后就要要求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病历的封存。如果患者还没有出院,因为病历原件医生还要继续使用,不能封存原件,只能封存复印件。当然,这个复印的过程患者家属也应该在场见证。封存的时候,需要清点封存的病历内容、页数,列个清单,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盖章,各执一份清单。复印好的病历由医院盖章,装入一个大信封,然后将信封上下端都用封条贴严实,双方在封条上各自签字盖章,注明日期,签字的时候需要骑着封条与信封的交界处签,一部分字体写在封条上,一部分字体写在信封上。如果是患者出院以后才提出封存病历,则可以封存病历原件,同样需要清点病历内容,开列清单双方签字。封存的病历(不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)均由医院保管。

再提示两个问题:
1、封存病历的时候,务必同时当要求医院提供一份病历复印件(复印件医院也要盖章)给患者,便于下来找专业人士协助分析病历。且患者有权复印全部病历内容,医院不能限制复印的范围。
2、有些医院会以患者还没有出院为由不同意复印病历,医院这个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,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局投诉(通过114查到当地卫生局电话,电话投诉,或者家属兵分二路,直接去卫生局投诉也行),通过卫生局给医院施加压力,及时复印病历。

三、需要了解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
目前医疗纠纷解决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四个途径:
1、医患双方直接协商,这个通常适用于患者损害后果不严重,赔偿金额不高的情况,赔偿金额高的,医院通常都会要求先鉴定明确责任后再协商;
2、由第三方组织调解,第三方可以是卫生局、当地设立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,这里第三方起到一个搭建沟通平台的作用,在医患双方直接协商陷入僵局的时候,第三方介入调解有利于促成达成协议。但如果双方医疗责任认识差距较大,或者赔偿金额差距较大时,第三方调解也很难达到目的,这时,第三方调解机构也会建议先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调解。
3、由患方直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,由卫生局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,鉴定结论下来了医患双方可以再协商。
4、向法院起诉。

四、要有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
医疗纠纷如果协商不好,不论是通过卫生局委托进行医疗事故鉴定,还是直接向法院起诉,周期很长,整个程序走完半年到一年算是正常的,有的需要好几年才能有结果。

五、最后提示一点,那就是找一个专业的医疗律师协助你维权,不要舍不得律师费!

朱红宇律师  成都市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,2006年本科毕业于西南医科大学医事法律专业,接受过系统的医学及法学教育。毕业后就职于一市级综合医院,专职从事医疗纠纷的预防及处理,积累了丰富的医疗纠纷处理经验。2008年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,在医疗诉讼方面至今已有超过十年的办案经验。朱红宇律师充分利用自身在医学及法律学领域的专业特长,通过对病历资料的分析,准确把握诊疗过程中的过错,找准纠纷切入点,实现高胜诉率,尽最大努力维护患者合法权益。

如果您正面临医疗争议,欢迎致电朱红宇律师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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